今年以來,隨著限制的接觸,人們的出行需求大幅回升,網約車市場重現生機?;馃岬某鲂行枨笾?,網約車行業內的權責歸屬不明晰問題也浮出水面。4月26日,交通運輸部等五部分聯合發布了一則關于網約車聚合平臺的重磅通知(詳見網經社專題:五部門發文 網約車聚合平臺合規化發展有了新要求!http://www.100ec.cn/zt/wycxg/ ),讓此前一直處于監管空白的網約車聚合平臺有了較為明確的監管方向。
聚合平臺快速發展 首個國家級監管規定出臺
網約車行業發展至今,目前形成了兩大類運營模式模式:第一類,自營出行平臺,包括滴滴出行、曹操出行、如祺出行、T3出行等;第二類,聚合出行平臺,如高德打車、百度地圖、美團、騰訊、華為等。其中,聚合平臺屬于經年來快速發展起來的模式,主要整合小而分散的網約車運力,為用戶提供“一鍵全網叫車”服務,為網約車平臺導流,被稱為“平臺的平臺”。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據交通運輸部數據顯示,去年7月,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共收到訂單信息6.95億單,聚合平臺完成1.53億單,聚合平臺訂單量占比22.01%。而到了今年3月,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共收到訂單信息7.16億單,聚合平臺完成1.97億單,聚合平臺訂單量占比已經上升至27.51%。
聚合模式對于網約車服務商來說,地圖軟件作為出行領域的流量端口,平臺幫助其解決了流量問題,獲得了更多用戶;從聚合平臺角度,縮減了運營方面的支出成本,吸引用戶,助力自身實現流量變現、增加用戶的黏性反哺自有業務;對于用戶來說,一站式打車服務也節省了不少的時間與精力。不過,聚合平臺發展過程中也面臨不少問題:網約車信息聚合平臺是否需要取得網約車平臺經營許可?信息聚合平臺與接入的網約車平臺公司之間權利義務關系如何確定?
4月26日,交通運輸部等五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切實做好網約車聚合平臺規范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對網約車聚合平臺做了界定與責任厘清。
五部門《通知》劃出了聚合平臺的“三不得”,即“不得以不正當價格行為擾亂市場秩序”,“不得干預網約車平臺公司價格行為”,“不得直接參與車輛調度及駕駛員管理”。
《通知》指出,要督促網約車聚合平臺在APP及相關網頁顯著位置展示合作網約車平臺公司名稱、網約車APP名稱、網約車經營許可、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督促網約車聚合平臺及合作網約車平臺公司如實向乘客提供車輛牌照和駕駛員基本信息,及時妥善處理乘客和駕駛員的咨詢投訴。乘客因安全責任事故受到損害并要求網約車聚合平臺承擔先行賠償責任的,網約車聚合平臺要承擔相關責任。
《通知》要求,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網約車聚合平臺及合作網約車平臺公司要公開曝光。要督促落實明碼標價等要求,網約車聚合平臺不得干預網約車平臺公司價格行為,不得直接參與車輛調度及駕駛員管理。
《通知》強調,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主動定期公開本地網約車平臺公司經營許可發放情況。網約車聚合平臺及合作網約車平臺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向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系統實時傳輸有關網約車運營信息數據。要嚴格數據安全保護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駕駛員、約車人和乘客等個人信息泄露、損毀、丟失。
隨著《通知》出臺落地,明確了聚合平臺的定位,為后續網約車聚合平臺的規范發展提供了重要依據,有利于聚合平臺更好地發揮平臺經濟的作用,也有利于網約車行業的規范健康持續發展。
地方先行 多地將網約車聚合平臺納入監管
據網經社移動出行臺(DCX.100EC.CN)了解到,事實上,在地方層面,此前已有濟南、廣州、天津、合肥等地先行先試,陸續出臺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或征求意見稿。
2022年9月21日,濟南市交通運輸局發布《濟南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其中提到,為網約車經營者與乘客提供信息中介、交易撮合服務的第三方網絡聚合平臺,應當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公平參與市場競爭,保證網絡安全、穩定運行。 網約車經營者取得經營許可后方可入駐聚合平臺。聚合平臺應當對接入的網約車經營者進行審核,未取得經營許可的不得接入。
2022年12月9日,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聚合經營行為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锻ㄖ访鞔_,聚合平臺應當為平臺內網約車企業依法履行信息公示義務提供技術支持;不得以聚合平臺名義從事或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活動;應當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訴、舉報機制,公開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
2022年12月15日,合肥市交通運輸局發布《合肥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掇k法》要求,網約車聚合平臺不得接入未取得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臺公司;督促網約車平臺公司做好接入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確保提供服務的車輛、駕駛員取得相應許可;及時處置運營安全事故,依法承擔先行賠付責任,保障駕駛員和乘客合法權益等。
2023年4月11日,周口市交通運輸局發布《關于加強網約車聚合平臺經營服務管理的通知》,《通知》從合規開展經營、保障乘客和從業者權益、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等方面加強網約車聚合平臺經營服務管理,切實保障從業人員和乘客合法權益。
2023年4月13日,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發布《天津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聚合平臺經營管理規范(征求意見稿)》。其中指出, 聚合平臺應當堅守維護依法合規經營底線,事前核驗網約車平臺、車輛、駕駛員許可資質,確保資質合法有效;應當堅守維護依法合規經營底線,事前核驗網約車平臺、車輛、駕駛員許可資質,確保資質合法有效。
關鍵詞: